研發替代役人員於本處工作,可朝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培訓:
1.專業知識的增進:本處業務涵蓋電子、通訊、光電、資訊、機械、運輸、航太、船舶、紡織、材料、化工、環安、能源、生技、醫藥、食品等科技領域,
於本處工作可即時掌握這些專業領域的最新訊息與進展,增進專業知識的積累。
2.人際溝通與團隊合作:透過與處內同仁及其他業務單位的業務往來與協調,可學習到與人溝通的方法,並藉由各種作業的推動,建立與人合作的默契與方法。
3.科技管理知識與實務:本處為經濟部產業科技發展審查、規劃機構,科技管理訓練為本處重要工作項目之一。於本處工作,可接受最新科技管理之訓練,
並藉由實際業務的執行,深入了解並掌握科技管理之要義。
4.各式活動或專案之籌辦:科技普及教育為本處另一工作要項,於本處工作期間,亦可學習相關活動或專案籌辦之方法。以上各方面的訓練,將使研發替代役人員未來可擔任專案經理、
企劃人員、科技管理人員等職務;於民間企業研發部門或政府機構企劃幕僚單位,都十分適合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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