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標:
帶動產業創新及創造產業價值,推動台灣產業及經濟朝向「產業價值創造」邁進。
策略:
1.經由市場、技術水準、產業需求、進口取代等多項因素考量,審慎選定共通性基礎技術及傳統產業需求技術進行深耕與精進, 協助國內相關產業持續建立更深且廣之基礎技術。
2.由產業發展趨勢、市場需求著手,進行專利分析;在執行階段,進行專利佈局,由關鍵研發技術著手,產出優質專利為重點, 屬基礎工程專利,優先運用於產業創業及昇級;屬週邊運用技術專利,應採專利結盟相互授權或專利有償授權。
3.提昇民間產業技術能力,關鍵核心技術授權廠商,減低廠商研發時程,提前新產品上市,創造豐厚利潤,增加權利金收入。 技術除授權外,仍需專業技術人員指導,廠商可透過技術服務申請案,達到技術移轉之目的,且增加科專成果價值。
4.以「產業價值創造」為使命,隨著經濟及產業競爭力的改變,在機制及策略上隨時檢討或革新, 跨越科技研發成果至產業間的『死亡之谷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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