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
•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
•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
•鼓勵國內外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補助計畫…….等五大計畫。 |
| |
| •何為「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」? |
| |
係對企業從事關鍵性、前瞻性或整合性產業技術之規劃或開發,提供計畫總經費最高40%之補助,並為使企業研究成果能有效實施,研發成果歸屬廠商所有,在業界提出申請及執行計畫過程中,輔導業界建立研發管理制度、強化研發組織、培育及運用科技人才、誘發廠商自主研發投入與後續投資,並促進產、學、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。 |
|
| |
| •何為「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
(SBIR)」? |
| |
係參考美國SBIR計畫模式,針對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與產品創新之研究,提供研發總經費最高50%之補助。研究內涵包括對技術、產品功能、製造、材料、設計等,有助於提升技術、產品競爭力因素而為之創造性變革,並得以開發新技術、新產品者。透過這些補助計畫,將可引導電子、資訊、民生化工、機械、生技製藥各產業之中小企業直接投入研發經費與研究人力,以鼓勵我國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與產品之創新研究,加速產業升級。 |
|
| |
| |
| |
| •何為「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」? |
| |
鼓勵企業規劃、開發具創新性、示範性、共通性或整合性,且具科技涵量之應用與服務,多元發展創新營運模式,帶動產業發展新商機。
計畫推動上,除鼓勵企業創新創意先導應用與服務外,將以主題性產業政策推動方式,鼓勵企業針對產業面、社會面及生活面的創新需求趨勢或機會缺口,透過科技的整合與應用,發展創新服務與營運模式,以加速催化製造業服務化、製造與服務整合、服務創新及科技化服務業等新興應用服務的發展。 |
|
| |
| •何為「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」補助計畫? |
| |
目的在使我國產業之發展,除製造外能漸次朝向創新、研發及服務等知識涵量較高的地方延伸,並將蓄積台灣企業核心能量與競爭優勢的「場所」,從「製造現場」延伸到企業「研發中心」。透過組織型研發中心設置,使成為推動台灣未來創新引擎動力之來源,並將我國產業所具有之高效率工程能力和敏銳反應力之競爭優勢,逐步轉型以「研發」與「科技創新」為主的新優勢。通過研發中心計畫者除可獲研發資金補助外,尚得依規定申請研發替代役人才、協助引進大陸及國外科技人才與租稅優惠等措施。 |
|